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“假官(jiǎguān)号”本质是一场“信任围猎”,唯有多方协同,形成“人人喊打”局面,才能驱散“李鬼”阴影,让(ràng)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。
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(chénzhǎng)
短视频平台上,“××文旅推荐”“邮政官方直播间”等账号层出不穷,简介标注“官方”、头像使用机构(jīgòu)LOGO,主页却(què)充斥带货链接与(yǔ)问题商品。近年来,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“李鬼”乱象愈演愈烈——从(cóng)虚构“文旅局长”人设吸睛引流,到假借邮政名义销售贴牌商品,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攫取流量,甚至(shènzhì)衍生(yǎnshēng)售假、欺诈等灰色产业链。
“假官号”打的是官方的旗号,实则“借船(jièchuán)出海”、流量变现。比如,2024年,河南文旅因“宠粉(chǒngfěn)”营销爆红后,短(duǎn)视频(shìpín)平台上涌现出大量昵称含“河南文旅”“河南旅行推荐官”的私人账号,实则夹带(jiādài)旅游卡、特产(tèchǎn)等带货(dàihuò)链接;彭某纲等运营的“湘江听潮”账号冒用政府名义发布企业负面视频,借此勒索12万余元……仿冒官号在网络平台大行其道,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,更损害官方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,动摇了网络空间的信任根基,危害不容小觑。
针对此,有关方面也在持续加强整治。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的《互联网用户(yònghù)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(guǎnlǐ)规定》就对“恶意假冒、仿冒或者(huòzhě)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”等行为(wèi)作出禁止性规定。仅2024年网信部门(bùmén)处置仿冒网站平台(píngtái)就超500个,但“李鬼”们总能改头换面、卷土重来。究其原因(jiūqíyuányīn),一方面,部分平台为追求用户活跃度和商业利益,账号审核(shěnhé)形同虚设(xíngtóngxūshè),放任账号名称、头像(tóuxiàng)仿冒官方标识。另一方面,法律震慑不足,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倒挂,根据规定,在不涉及国家(guójiā)安全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,“假官号”的处罚通常为关停或罚款1万—10万元,但仿冒者盈利却远不止于此,并且只需换个平台或注册新号即可“复活”。此外,一些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认知滞后,仅将仿冒账号视为“普通民事纠纷(mínshìjiūfēn)”,而非损害公信力的恶性事件,客观上也纵容了“李鬼”乱象。
从源头上铲除“假官号”生存土壤,平台(píngtái)是(shì)第一责任人。平台应构建起“事前—事中—事后”的全链条防控机制,严格审核账号(zhànghào)名称、头像与简介(jiǎnjiè),并建立动态核验巡查制度,对带货商品、交易链路进行溯源追踪,发现账号名不符实的,应暂停提供(tígōng)服务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,将那些试图浑水摸鱼的投机者拒之门外。同时,设立“假官号”专项投诉举报通道,对违法(wéifǎ)违规者采取警示提醒、停止广告发布(fābù)、关闭注销账号、列入黑名单、禁止重新(chóngxīn)注册等处置措施,让其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。
整治“假官号”,还需监管“动真格”。相关(xiāngguān)部门应强化(huà)执法协作和网络巡查,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,督促公众账号(zhànghào)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依法依规(yīguī)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,依法查处取缔仿冒官号行为(xíngwéi),并(bìng)通报曝光。同时,提高法律惩戒力度,不妨将仿冒官方账号的罚款额度与违法所得挂钩,对涉诈、售假等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(xíngshìzérèn),形成震慑效应。唯有让违法成本高于收益,才能打破“封号—重生”的恶性循环。
“假官号(hào)”本质(běnzhì)是一场“信任围猎”,唯有多方协同,形成“人人喊打”局面,才能驱散“李鬼”阴影,让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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